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省医保局8月份)
安徽合肥东南外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安徽合肥东南外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合肥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4317.93元。
合肥市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4317.93元;
2.责令限期整改。
淮北矿工总医院朱庄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淮北矿工总医院朱庄分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多计费用、串换项目收费、分解住院、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淮北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8600元。
淮北市医保部门依据《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98600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18日,省医保局在对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亳州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200元。
亳州市医保部门根据《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200元;
2.扣除涉事医生王某某、陈某某医保医师年度考核积分各1分;
3.责令医院全面整改;
4.通报至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并向市卫健委发送“行政监管建议书”。
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宿州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1645.3元。
宿州市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1645.3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蚌埠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蚌埠市中医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违规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不合理收取耗材费用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蚌埠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10064.06元。
蚌埠市医保部门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10064.06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阜阳界首京安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阜阳市界首京安骨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违规用药等问题。经该院自查自纠并由界首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2700元。
界首市医保部门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2700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淮南朝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淮南朝阳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淮南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69592元。
淮南市医保部门依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淮南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69592元;
2.扣除涉事医生步某某、钱某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数各6分;
3.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滁州全椒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全椒县人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高套收费、串换收费分解住院、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61201.84元。
滁州市医保部门依据《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试行)》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61201.84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六安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分解住院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六安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65600元。
六安市医保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数》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65600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马鞍山当涂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当涂县人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当涂县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76684.97元。
当涂县医保部门依据《当涂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76684.97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芜湖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芜湖县人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住院、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芜湖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5418.58元。
芜湖市医保部门依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医保协议》《芜湖市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5418.58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宣城宁国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宁国市人民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分解住院、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宣城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88119元。
宣城市医保部门依据《宁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88119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铜陵枞阳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铜陵市枞阳县中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范围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经铜陵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79260元。
铜陵市枞阳县医保部门依据《枞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79260元;
2.责令限期整改。
池州青阳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0月,省医保局在对青阳县中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违规收费、串换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诊疗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池州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3724.37元。
池州市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暂行办法》《青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3724.37元,扣除违约金333724.37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安庆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安庆市医保局在对安庆博爱医院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7831.7元。
安庆市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7831.7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黄山市黄山昌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9月,省医保局在对黄山昌仁医院开展飞行检查时, 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不合理收取耗材费用等问题,经医院自查自纠并由黄山市医保部门核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36051元。
黄山市医保部门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36051元,扣除违约金571131元;
2.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