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9-27 11:12作者:医疗保障局站管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阅读: 字体【  

 市直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加强电动车出行管理是优化城市道路环境、营造文明交通氛围的重要基础,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必要举措。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做电动车文明骑行的带头人。

一要带头佩戴头盔,做安全出行的践行者。骑行和乘坐电动车过程中,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佩戴习惯,保障自身骑行安全。

二要带头登记上牌,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主动申领安装电动车牌照,做到无照不骑行、酒后不骑车,不违法载人、不安装遮阳篷(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主动避让行人。

三要带头限速行驶,做交通秩序的维护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按道行驶、按灯停走、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身体力行维护交通秩序。

四要带头履行承诺,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按照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求,带头承诺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积极传播文明交通新风尚。

醉美滁州,文明同行。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践行文明骑行“四带头”,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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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