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医保局:“四个一”推进医保行政执法 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13 15:12作者:全椒县医保局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阅读: 字体【  

“我们接受医保局的处理意见,马上进行整改”全椒县某连锁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李经理如是说。2021年全椒县共暂停14家定点医疗机构、22家定点药店医保结算1—6个月,督促11家定点医疗机构、33家定点药店开展整改,对10家医疗机构进行警示约谈,追缴医药机构和个人违规医保报销款1125.4万元,行政罚款177.18万元。县医保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着力强化四项举措,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紧紧抓住实践锻炼这一育人关键,建立定期轮岗、传帮带学习、换岗锻炼等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并要求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学习考试,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意识,扩充执法力量,大力打造高素质的医保人才队伍。

执行一套完善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履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定程序,落实“阳光执法”。通过开展专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促使医保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确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着力推行“痕迹化”记录,在执法过程中适当使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等便携式记录工具,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梳理一份明晰的权力清单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结合权力清单汇总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梳理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县医保局就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了超范围经营、串换药品、刷卡套现及其他事项等多项违法行为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确立处罚裁量“一把尺”,解决了“同事不同罚”、“一事多罚”等情形。

形成一个细致的卷宗管理机制。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到位”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工作。事前准备到位,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定程序;事中记录到位,详尽的事中记录,对卷宗材料的完整性提供了支撑;事后梳理到位,确保行政执法案卷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