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5:18 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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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由滁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滁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ybj.chuzhou.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电话:0550-3831566,邮编:239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滁州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医保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12条,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开展意见征集1次。2021年共收到留言数210其中1条为表扬留言),均已按时回复。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送审、同步发布,重点围绕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医保结算,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开展医保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答复形式的规范性,截至202112月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因属部分公开范围,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把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齐全,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努力做好网站内容更新、维护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和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月度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对照梳理和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群众联系渠道。根据月度、季度检查报告查漏补缺,定期排查整改网站内容。及时查阅群众留言、咨询,各科室根据问题积极参与解答,为群众办实事、解疑惑,并主动回应关切,增强沟通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对外发布信息逐级审核程序,确保每条信息发布均经过撰稿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综合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落实三级审核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库,明确平台栏目维护职责分工,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医保局在市政务公开办和局党组领导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推进医保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医保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但也仍然存一些不足之处: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导致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政策解读不够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政策存在应解读未解读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培训强化全局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政策解读规范及时编制解读文件并在网站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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