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医保局以高质量完成二十件实事纪念成立两周年

发布日期:2021-02-01 14:56作者:综合科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阅读: 字体【  

市医保局自2019年元月29日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强大动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争取试点,主动深化改革,勇于攻坚克难,优质完成任务。尤其是高质量完成二十件实事:

01.率先出台《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经过认真调研分析,反复测算比较和征求多方意见,2019年6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与此同时,全市医保信息经办系统迅速完善升级,于7月1日稳定运行,既实现了“保基本、保大病”的目标,又进一步完善了“六统一”的运行机制。2020年和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支出比2018年分别增加3.91亿元和4.97亿元,分别增长15%和19%,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02.率先出台《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面完成两险合并

经过对1998年以来,我市城镇职工政策的系统梳理,结合调研分析、认真测算和征求多方意见,2019年11月2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解决了政策碎片化的问题。2020年1月1日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实施办法》取消了企业超赡养率征收政策,每年约为企业减轻负担5120万元;提升了大病保险待遇,体现保大病的原则;扩大了慢性病保障范围,实现了与城乡居民病种统一。该《实施办法》出台前,我市还组织召开了职工医保新政策实施风险评估座谈会,首次在地级市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确保《实施办法》的科学性,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出示范作用。

03.率先出台《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严打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

2019年6月,率先出台《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两年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090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540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2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5家,追回医保基金1.1亿余元,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2019年6月17日,我市开出首张、安徽省第一例医保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白米山农场原内设职工医院套取的医保基金32.91万元予以追回,并按套取基金5倍予以行政处罚164.56万元。当年我市医保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处罚全覆盖,2年来全市行政处罚总额630余万元,极大的发挥了打击查处震慑作用。

04.率先出台《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管理办法》,加强基本医保的意外伤害管理

通过案件分析,借鉴外省经验,2020年6月17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从明确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明确补偿流程和经办机构、明确监督管理和有关要求等三个方面有效应对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发生率高、情形复杂多样情况,解决了长期以来意外伤害界定无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办法,无统一标准的经办流程等问题。在意外伤害审核和调查过程中,参保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对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除追回被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已有2人虚报意外伤害骗保被查处,受到刑事处罚,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05.成功争取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国家局在滁州召开现场会,项目中期评估获优秀等次

经过积极争取,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滁州作为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通过优化试点方案,加快推进前期工作,7月16日-17日,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滁州市召开。国家医保局黄华波司长,安徽省医保局金维加局长等出席会议。170多名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和安徽省16个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医保相关学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市医保局吴军局长在大会上作《聚焦一示范 协同两试点 争创示范市》的交流发言。

2019年10月12日,滁州市医保智能监控中心在全省率先正式启用,该中心集智能监控、视频会议、指挥调度、教育培训四大功能于一体,是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0月13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莅临我市调研指导时,充分肯定智能监控中心的建设成果,表扬我市的医保工作。

2020年8月21日,国家医保局在山东召开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中期评估会,我局吴军局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滁州市项目得分93.7分,位居全国前10名,被获评优秀等次。2020年12月16日,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滁州项目优化升级后正式运行。将实现8大类监管场景的分析展示和联动应用。

06.成功争取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测试点,工作推进有力,国家局在滁州召开经验交流会

经精心谋划,统筹推进试点已完成“医保系统单位分类和代码”及“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代码”,涉及医保系统单位16个、医保系统工作人员264名。完成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信息786家、医保药师809人次,定点医疗机构435家、医保医师6193人、医保护士8552人,完成率均为100%。完成“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比对,进入工作应用。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比对,全市111种慢性病与国家编码匹配成功,并进行系统测试应用。因工作推进有力,2020年9月23日-24日,全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测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滁州召开,国家医保局规划法规司司长王文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医保局局长金维加、市长许继伟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朱永峰主持会议。11月24日-25日,滁州市作为全国三市之一在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大会上作题为“贯彻编码标准化,推动医保治理现代化”的经验介绍。2021年元月5日-6日,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工作现场会在滁州召开,市医保局吴军局长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副局长黄久平向大会介绍了滁州的工作经验。

07.成功争取省级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成效出色,在全省大会上介绍经验

突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创新医保网格化管理,组建镇、村医保监管服务队伍,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形成了专项化治理、网格化管理、社会化监督、智能化监控、法治化保障的“五化同步”监管机制。2020年4月9日,我市基金监管工作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黄华波司长的批示表扬。2020年6月18日,在全省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上,我局介绍工作经验。

08.成功争取省级DRG支付方式改革,提前完成系统建设,及时上线运行

经过努力,项目完成DRG软硬件平台的搭建、系统的部署、医疗机构数据采集接口的改造工作,以国家版分组器为标准,结合滁州医疗机构的病案、结算数据情况对滁州分组器进行优化,并对三年的79万余条数据进行了清洗、梳理、校正和规范化处理,进行了三轮分组,培训60多人次,形成了滁州市DRG分组标准。2020年6月份至系统第一阶段验收前,共对医疗机构做了三轮培训、四轮走访调研,协助医保完善了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的工作、将结算清单标准纳入病案数据采集接口中。顺利完成系统第一阶段验收,于12月16日正式启动试运行,对推动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09.成功争取省级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2020年1月6日,积极向省医保局申请医保电子凭证试点,1月9日试点申请获批。试点推进中,秉承“高起点开发、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的目标,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组织、建立合作机制、营造宣传氛围、压实工作责任、克服疫情等影响,多措并举强力推广应用。,5月28日,医保电子凭证系统成功上线,10月27日,在全省率先完成30%国家医保局激活率目标任务,12月30日,激活人数超223.95万人,激活率超53.64%,成为全省首个激活人口突破200万且完成50%激活率的地区,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省医保局发函表扬。12月24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批示表扬滁州试点工作。

10.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疫情防控取得阶段胜利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全局上下共克时艰,开辟救治保障通道,提前预拨医保基金2.48亿,累计拨付560万元专项医保预备金。推进2019年医保基金清算,协调支付452.6万元给定点救治医院;开辟医保便民通道,实现“五办”举措受好评。开辟防控预警通道,联合市场部门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药品销售情况统计制度。全市协议药店登记11.43万人次,摸排接触史79人次及时报市指挥部。开辟医保惠企通道,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累计为全市各类参保企业减负8909.02万元。全市累计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5例,疑似患者28例,医保支付费用比例达72%,救治医疗保障全部到位,取得了双胜利。

11.率先落实医保扶贫整改,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中央巡视组下发安徽省扶贫领域整改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召开落实整改专项工作会议,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等部门于2019年2月18日即召开全市医保、卫健和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健康脱贫“加码提标”政策精神,市医保局党组迅速研究出台整改方案,于3月1日,通过“三保合一”医保信息系统,将原“190”政策全面回归“180”政策,在全省率先整改到位,平稳实施,得到时任分管副省长杨光荣的调研肯定。通过逐人逐户等多轮排查核对,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12.扎实推进四项民生工程,让更多群众享受医保发展成果

一是通过落实《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解决政策碎片化问题,实现市域内基本医保待遇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70万人,参保率达到101.4%,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二是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两年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补偿32万人次,补偿资金6.79亿元,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2.3%。三是实施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71亿元,其中资助参保1.51亿元、直接救助2.2亿元。资助参保64.34万人次,直接救助39.08万人次。四是严格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两年来,贫困人口住院“ 351”兜底保障6.35万人次,累计补偿10.45亿元;贫困人口门诊“180”补偿59.86万人次,累计补偿2.79亿元,全市贫困人口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达87%,门诊综合报销比例达95%,有效防止脱贫人口因病返贫。

13.高效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节省资金超2.3亿元

通过提前布置、明确责任、共同发力,积极引导,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做好中选药品解释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督促各地补缺补差,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前两批国家集采57个品种药品分别为4295.17万片(支)、2842.46万片(支),完成计划采购任务的224.49%、123.98%,节省资金超2.3亿元。

2021年元月20日,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国家组织心脏支架(又称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1月20日起在我市落地。作为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第一单,冠脉支架的价格由平均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中选产品价格最大降幅达96.63%,平均降幅为93.28%,我市冠脉支架自此迎来百元时代。

14.率先落实“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提前实现双通道保障

对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和省确定的13种抗癌药,实现医疗机构和药店保障双通道。一方面将“17+13+X”种抗癌药品采购、医保报销、合理使用、回款情况与医保基金结算、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同时对费用单独清算,2019年-2020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共采购使用17种国家谈判药品14种(较2018年增加10种)、合计金额3825.12万元,省定13种抗癌药12种、合计金额2192.75万元;另一方面开展抗癌药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公开遴选出市级3家、县级13家谈判抗癌药定点药店,方便患者可以在定点药店直接购买抗癌药,及时刷卡结算,扩大了惠民便民覆盖面,确保“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地见成效。

15.全面整理医疗服务价格,统一规范实施

2019年6月开始,市医保局组织精干人员对2003年以来滁州市制发的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三核”原则,即核查原件、核对依据、核实规定,完成431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核对整理并印发实施,同时针对原床位费价格文件标准执行不一的问题,出台了《滁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指导价格核定细则(暂行)》,对床位费价格核定标准进行细化,核定了11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9483张病房床位价格,规范了全市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16.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医保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创新、争优”的滁州医保精神,专班推进行风建设。印发《滁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完成28类办理事项,明确部门、渠道、流程等10项具体科目,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在全省首次开通“皖事通”医保服务平台5类15个便民医疗服务项目,打通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多种支付渠道,在全省唯一开通医疗保险报销进度查询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综合性医疗服务。网上办事大厅8项医保业务100%实现“只跑一次”。

按下慢性病评审“快捷键”,深化评审鉴定权限下放,实现由30天到即时办结,新政策实施来办理鉴定达1.6万人次,手工票据比例下降36%。落实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实现群众办理“零跑腿”。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一单申请”,服务事项材料减少67%,审批报销环节办理压缩33%。

围绕打造“亭满意”医保部门,运用1+8+N推进模式,联合市数据资源、税务部门,搭建城乡居民参保线上缴费平台,多渠道保障便民缴费,真正做到:部门联动有“成果”、政策宣传起“效果”、征缴工作结“硕果”,实现便民征缴“三颗果”,群众认可“亭满意”。

两年来,市医保局窗口先后获得“滁州市首届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红旗窗口”、“文明服务窗口”“社会满意窗口”等荣誉称号。

17.创新组建基层医保队伍,率先完成居民医保参保任务

2019年,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滁州市基层医保监管服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全市监管区域划分为1230个网格,组建乡镇(街道)医保管理员266名和村级(社区)医保监管信息员1330名,明确乡镇管理员11项职责、村信息员9项职责,全方位监督辖区医药机构医保行为,配合医保经办机构核查医保费用,主动承担居民参保费用收缴工作,通过共同努力,2019年底,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参保率达101.4%。

18.勠力同心、群策群力,文明创建喜获双丰收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医保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创建项目、落实具体要求、分解各级责任。紧紧围绕市文明委年度精神文明建设重点,立足全市医保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发扬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倡导机关干部带头从身边小事做起,点滴做起,增强文明意识、培养高尚品质、践行道德规范;局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文明交通劝导、入户走访、路段包保等活动;结合智能监控中心建设和疫情防控,努力改善办公环境。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干部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力营造文化氛围。制作了党建文化宣传墙,建立了学习堂、道德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等。坚持定期更新局网页内容,充分展示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中国好人”点赞评议、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城市推选等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助力滁州市首创首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同时,市医保局被市文明委评为滁州市文明单位。

19.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在全省医保系统首次建成覆盖市县二级、统一联动的全市96355医保在线服务体系。全市设立专线15部,接线员19名,日均话务量200余次,累计受理医保业务5万余次。通过人民网、学习强国、新安晚报、滁州日报和新媒体等多途径宣传医保工作,群众关注量超百万人次。充分发挥乡镇医保管理员和村信息员作用,开展“四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发放医保政策手册、宣传单等资料48.3万余份,接受居民政策咨询17.7万余次,打通医保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20.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

市医保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深化“三个以案”、“举旗帜·送理论”系列主题教育,扎实落实领导干部“三查三问”、述责述廉报告,高站位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以党建质量提升年为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医保事业改革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弘扬“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创新、争优”的滁州医保精神,主动作为、砥砺担当、创先争优,为打造医保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作出更多贡献。